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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农业补贴“三合一”改革启动
市区补贴120元/亩,各辖市自定补贴依据标准

发布时间:2016-07-10 00:0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年,江苏省将全面开展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农业“三项补贴”合一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革。此次改革的实行,将统一资金审核和发放程序,积极推动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从而更好地落实“藏粮于地”政策。近日,记者从市农委了解到,我市农业补贴“三合一”改革已正式开始,改革后每亩将补贴120元。

据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此次改革中,我市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和镇江新区是依据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来进行补贴的,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同时,补贴方案明确,此次改革的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其中,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农户流转给新型经营主体用于农业生产的,应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未签协议或未明确受益方的,补贴资金仍由耕地承包权者享有。村组集体掌握的机动地承包给农户或新型经营主体经营耕种,村组必须与承包主体签订土地承包协议,在承包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作为承包农户补贴的发放依据。农场、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耕地已承包给农场职工的,应签订耕地承包协议,补贴资金直接发放给承包职工;以前没有签订耕地承包协议的,必须补签耕地承包协议,作为补贴发放的依据。农场自行经营未承包给职工的耕地,按照管理权限,报当地政府审核批准后,补贴资金归农场享有。此次改革后,我市辖区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耕地地力保护)标准统一为120元/亩。5月底省级补贴资金4115.28万元已经下发到我市,6月底市级补贴资金已下发到4个辖市区。

丹阳市、句容市和扬中市的补贴依据和补贴标准由其自行制定。

此外,此次改革的另一项目的是促进粮食的适度规模经营,目前,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政策省级相关单位正在制定当中。(周迎 龚抒)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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