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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出台公务员面试考官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7-06 02:0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我市组织、人社部门近日出台了《镇江市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管理办法(试行)》,为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面试考官队伍提供政策支撑。

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是指在公务员录用面试中对考生进行测评的人员。《办法》在面试考官管理权限界定、面试考官的条件、义务与权利、资格认定、终止和取消、考核、培训与监督等方面均做了明确规定。

面试考官管理遵循严格准入、分级负责、科学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据了解,面试考官必须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从事人事管理、人才测评或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原则上应担任过单位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熟悉公务员录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常用的面试测评方法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观察判断;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面试考官资格培训且考试合格等条件。

对面试主考官,《办法》更明确,必须熟悉面试工作流程和规则,能熟练运用测评技术;具有组织协调和指导其他面试考官的能力;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表达流畅;多次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面试工作,经验丰富等。

我市还建立面试考官任期考核制度,面试考官任期届满,市人事考试机构对其任期内的工作业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考官资格。(顾莹莹 沈春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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