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日,记者从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我市多家产险公司关于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条款陆续上市。同时,首份地震巨灾保险的保单也在人保财险镇江分公司出炉,最高保额100万元,年交保费160元。这标志着我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在我市正式落地。
据了解,主要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主要保障保险单中载明地址内的住宅及室内附属设施,不包括室内装潢、室内财产及附属建筑物。凡发生4.7级(含)以上且最大烈度达到VI度以上的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火山爆发、爆炸、地陷、地裂、泥石流、滑坡、堰塞湖及大坝决堤造成的水淹等次生灾害,造成城乡居民住宅一定程度损失的,可以得到赔偿。每年投保,保费为保险金额×年基准费率×区域调整因子×建筑结构调整因子。以我市50万元个人住宅投保为例,各项因子折算后保费仅为80元。
该险种按城乡有别确定保险金额,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5万元/户,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2万元/户。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投保人可与保险公司协商自助确定保险金额,按照基本保额的一定倍数确定自己的保险金额,运行初期最高保额不超过100万元。该险种与以往的财险不同,为40余家保险公司共同体成员一起整合行业承保能力,共同参与损失分担。投保时,可以选择共同体成员中的任一家保险公司,保险事故发生时,由共同体成员统一组织理赔工作。被保险人可以向自己所参保的保险公司报案,而理赔金额则是保险金额×房屋破坏等级对应的理赔比例。
该业内人士称,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是作为主险进行投保的,仅保障个人住宅,而且共同体公司总计赔偿金额最高为100万元。建议市民结合自己房屋的实际价值进行投保,保额过高或保额不足都不划算。此外,有部分财险公司家财险中有附加的地震保险,但是保额普遍偏低,而在售的多类家财险产品基本都将地震列入免责范围之内。(宋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