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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援助大学新生行动开始实施——受助对象最高可一次性获助6000元

发布时间:2016-07-04 11:3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今年的高考录取工作已陆续展开,一些家庭贫困的大学新生在收获喜悦的同时,也为学费犯难发愁。日前,记者从市慈善总会获悉,为帮助贫困家庭的大学生缓解经济困难,顺利升学就读,今年市慈善总会针对贫困大学新生的慈善助学“圆梦行动”己启动实施。符合条件的高考录取对象,可到各镇(街道)慈善分会了解情况,抓紧申报。

    为组织好今年的慈善助学“圆梦行动”, 市慈善总会早在6月初就发出通知,明确项目管理办法,并对救助资金作出安排。各辖区接通知后,目前正抓紧进行前期调研摸底,了解确定救助对象,申报工作7月中旬起全面启动。

    今年慈善助学的救助范围仍为:持有镇江市区(含京口、润州、丹徒、镇江新区、“三山”景区和南山联合社区)户籍,被国家正规高等院校录取的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大学、大专新生(含孤儿和持残疾人的大学、大专新生),均可申请慈善助学。

    贫困大学新生慈善救助标准为:1、低保(孤儿)家庭的大学、大专新生每人一次性获助学金6000元;2、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大学、大专新生每人一次性获助学金3000元。3、2013年及以前确定受助的在校往届大学、大专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连续救助的,其救助标准仍按先前慈善助学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慈善助学项目,由市慈善总会负责对申请和审核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各辖区慈善总会负责组织实施。需要救助的大学、大专新生持录取入学通知书、助学申请书、低保证、特困证等有效证件,到学生户籍所在社区(村委会)提出申请,经镇(街道)慈善分会和区慈善总会审核汇总后报市慈善总会审批。市慈善总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协调,统一开展同类救助活动,做到精准救助,避免出现重复和遗漏。市慈善总会在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后,按照救助标准确定救助对象,并对所有受助学生、救助情况进行统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疑义的受助学生,将委托区慈善总会在开学前将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对高中和特教学生的慈善救助行动,待秋季开学后按计划分步实施。(朱秋所)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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