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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托婚介找对象,母亲要退费
有点复杂的是,男子智力残疾,做出的民事行为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16-07-03 02:3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这是一个让人有些抓狂的事情。三十七八岁的男子爱国(化名)独自来到一家婚姻介绍所登记信息,花去400元,见到了人。爱国的母亲环女士知道后急了,她觉得儿子智力有残疾,不适合找对象结婚,因此要求婚介所退钱。双方一言不合,闹僵了。日前,环女士来到京江晚报,她想知道儿子花去的这400元,可以退吗?

环女士有两个儿子,爱国是她的大儿子。站在记者面前的爱国,高高的身材,国字脸,看上去与正常人无异。但了解他的人都知道,爱国有智力残疾,还有精神病史。

前不久,爱国看到报纸上的婚介信息后,来到花山湾的一家婚介所,登记了个人信息,交了400元婚介费。环女士说,这些事都是爱国瞒着她做的,她事后才知道。

此后,在婚介所的牵线搭桥下,爱国见到了一名女子,两人吃了饭,相互留了联系方式。环女士得知此事后着急起来,“我儿子有精神病,不能结婚的”。带着这样的理由,她与婚介所联系,希望能退钱。

环女士说,爱国曾经找过五六家婚介所,因为每次“发病”,爱国就想尽快讨个老婆,每次她都不得不上门解释,也要回了大部分钱。这次她说了爱国的情况,然而对方不肯退钱。

随后,记者跟着环女士等人,来到花山湾这家开在普通居民楼里的婚介所。

婚介所老板说,他们是一个婚姻介绍平台,合法经营。自己收钱后,也帮爱国介绍了一个女子,并且他们还见了面。另外,如果爱国没谈成,他们还可以继续帮助介绍其他女性,但现在环女士上门要求终止服务,由于责任在环女士一方,他们是不会退钱的。

矛盾从此开始升级。环女士掏出爱国的残疾人证、精神分裂治疗出院小结、医院诊断证明等,力图证明儿子智力与精神都有问题。婚介所老板则认为,爱国来之前打了很多电话,在确认地点后才过来,而且在见面时说了工作岗位以及择偶要求等,看不出来有什么精神方面的异常。“我怎么知道他是不是精神病呢?”老板说。

钱仍没退成。

对此,江苏漫修(镇江)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士林认为,婚介所提供了一个居间服务,双方的约定属于一个合同,如果爱国经鉴定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则合同效力待定,需要监护人追认,目前来看,环女士当然不会追认。

如果爱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要看他当时“找对象”行为是否在他的认知范围内,而这也牵扯复杂的鉴定问题。

也有律师说,爱国自身在这件事中也有过错,环女士可以继续与婚介所协商,讨回部分钱款。另外,通过法院起诉也是一条解决途径,环女士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不过代价不菲。(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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