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异地遇老乡,本应共叙乡情,梁发和卢欢这对老乡,却演起了“双簧”,乘人不备盗窃他人手机多起。日前,两人被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并被扬中市法院依法判刑。
梁发和卢欢二人均来自广东的同一个镇,在扬中打工认识后经常见面。由于年龄相仿,且熟识之后得知对方都曾因盗窃罪被判刑,更加臭味相投。2015年10月底的一天,梁发提议次年元旦回家,卢欢却苦于囊中羞涩,二人便商议尽快弄点钱花。
随后,二人来到丹阳市一家黄酒直营店。卢欢称要购买一批黄酒送人,引开了老板及老板娘。梁发便将老板娘放在桌子上的iPhone6s手机盗走。梁发得手后,卢欢找借口离开。此后,二人如法炮制,先后在丹阳、扬中等地作案四起,共窃得四部手机,合计价值人民币17000余元。
受害人报警后,梁发和卢欢先后被警方抓捕归案。
扬中市法院审理后认为,梁发、卢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据此依法判处两人各有期徒刑1年、罚金人民币9000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张莉莉 张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