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区域

扬中公安公众号发“通缉令”抓贼
在三茅中昌路盗窃香烟的男子,扬中警方正全城通缉你!

发布时间:2016-06-29 00:3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在扬中三茅街道中昌路某食品店盗窃香烟的男子,注意了,现在扬中警方正在全城通缉你!昨天,扬中市公安局的微信公众号“扬中公安微警务”发布“通缉令”,通缉一名偷烟贼。同时警方发现,2014年的一起积案也可能是其所为。

在“通缉令”中,警方介绍,13日上午9点4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在扬中市三茅街道中昌路某食品店内称要购买软硬中华香烟各二条。老板赵阿姨将香烟拿给嫌疑人后即低头记账,嫌疑人趁赵阿姨不备,将共计2080元的4条香烟盗走。

警方调阅监控发现,嫌疑人为一名40多岁男子,身高约1.70米,秃顶,体态偏胖,骑一辆银色女式自行车,上身穿浅灰色T恤衫,下身穿深色长裤。

值得一提的是,该嫌疑男子的作案地点、作案手段、交通工具、体貌特征与2014年2月21日中昌路某烟酒店香烟被盗案中的嫌疑男子相似。警方表示,两案中犯罪嫌疑人作案地点均在中昌路附近,作案手段均为乘店主不备盗走,交通工具均为自行车,都是秃顶、偏胖的男子。

警方就此提醒市民,多多注意身边有没有身高在1.70米左右、秃顶、体态偏胖、骑一辆银色女式自行车的男子,尤其是扬中中昌路上的小伙伴们一定要多加注意。一旦发现可疑人士,请立即拨打110举报,警方将对提供信息者给予奖励!

同时,警方也提醒各大小商店老板,做生意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钱还没拿到,就把香烟大大咧咧地放在柜台上记账去了,这种对顾客的放心,实际上也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警方还提醒,“在日常商铺经营中不可粗心大意,该安装监控就安装监控,这个钱不能省!”

笔者进一步了解到,扬中市公安局的微信公众号“扬中公安微警务”是在该局局长吴明成的倡议下,于2015年9月25日打造并上线的,其威力不可小觑,发布的“通缉令”屡屡建功:此前,3名犯罪嫌疑人偷盗电动车的图片被“微警务”通缉后,第二天犯罪嫌疑人就在父母的陪同下到扬中城东派出所投案自首。另一起交通事故逃逸者,警方将其图片通过“微警务”发布后,第二天,逃逸者就迫于社会舆论压力到扬中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而最近一次成功通缉是在6月22日,“扬中公安微警务”发布了一则“通缉令”,通缉一名6月19日大白天闯进10岁女孩小云家实施猥亵的男子。在“通缉令”发出8个小时后,作恶男子季某迫于压力,于23日凌晨时分向警方自首。(曹阳 孙斌 万凌云)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