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今天(6月25日)上午,市政府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举行我市不动产登记颁证仪式,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魏红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洪水,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殷国兴出席仪式,并共同颁发我市首批不动产权证书。
当天,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6位市民当众接受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这是我市不动产登记正式实施颁证后的首批证书。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一项新生事物,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将按照“依法、便民、高效”的要求,完善优化配套制度,强化服务窗口建设,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更加高效、更加优质的不动产登记服务。
“第一次见到《不动产权证书》,没想到自己会是第一个领到登记证书的”市民孙先生拿着刚刚领到的证书激动地告诉记者,6月20日早上他作为第一位接受不动产权登记办理的市民,今天也是我市首位领取到《不动产权证书》的市民。“办理的流程十分方便,领证也不需要我们交付任何费用”他说。
据了解,2015年8月,镇江市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2015年11月,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2016年5月,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机构规格调整为副处级建制;2015年6月25日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正式挂牌并对外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完成业务流程再造,实现“一站式”服务。统一了不动产登记标准、规范和簿册,优化部门业务衔接,对能通过数据共享或业务联通办理的一律在内部解决,尽量减少群众跑窗口的次数和等候时间。其次,提升信息化水平,打造市级不动产登记平台。该平台集土地、房屋等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数据统计汇交,档案管理、信息查询和共享等功能为一体,并将逐步实现自助查询等功能。采取“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以信息化技术为支撑,建立了市级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账号,力争实现微信预约、支付等功能,努力打造与老百姓“零距离”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
同时,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尚在摸索阶段,目前我市实行的房地登记统一受理的模式还是一个过渡性举措,经过不断的发展完善,最终将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的目标。在过渡期内,仍然保留原有的房产、土地登记模式,广大市民可以选择原有方式单独办理房产证或土地证,也可以选择房产证、土地证统一办理的模式。需要注意的是,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不会影响权利人手中现有的各类产权证书的效力,即无论是现在颁发的新证书,还是以前领的老证书,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后,按照“不变不换”和“自愿申请”的原则,不会强制权利人更换证书,不会增加企业和群众的负担。(金山网记者 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