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高考成绩预计于6月24日向考生公布。6月27日至7月2日第一阶段的志愿填报也近在眼前。昨天,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关于自主招生、试点学院等特殊类型招生,在志愿填报及录取方面都与其他普通高校有所区别,需要特别注意。
我省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栏,供获得这些招生院校填报志愿资格的考生,以及报考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的考生填报相关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17:00。考生若同时获得同一院校两种以上类型填报志愿资格,或者同一类型两所以上院校填报志愿资格的,只能选择其一填报。
定向培养士官
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共3所高职(专科)院校在我省招收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经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入伍条件的定向培养士官对象,由兵役机关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定向培养士官”栏填报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和专业志愿,在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三批院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院校录取前,按照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定向培养士官院校志愿在第二阶段填报,面试、体检工作将安排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新增
乡村教师定向培养
今年我省在“提前录取本科院校”中新增“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户籍在有乡村教师计划的县(市、区)的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乡村教师计划院校志愿。
同时,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招生。户籍在有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县(市、区)的应届考生,可填报本县(市、区)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院校志愿。在本科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依据志愿,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部分院校和专业
有特别填报要求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报考省外院校须测试合格方可填报的空乘类专业时,不得将该校空乘类专业与非空乘类专业填报在单一院校志愿下;如拟同时填报该校空乘类专业和非空乘类专业,须分为两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
军事院校、“预备军官学员”和国防生院校的指挥类专业和非指挥类专业不得填报在单一院校志愿下,如拟同时填报同一院校的指挥类专业和非指挥类专业,须分为两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
公布在提前录取本科批次的院校计划中,按照本一线录取的专业和按照本二线录取的专业不得填报在单一院校志愿下,如拟同时填报同一院校的按照本一线录取的专业和按照本二线录取的专业,须分为两个院校志愿,分开填报。
使用省统考成绩(美术、声乐、器乐)或编导联考成绩录取的院校艺术类专业,均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考生填报时,只能在美术、声乐、器乐、编导中选择一类院校志愿填报。(古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