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神奇!村民路边捡到5斤重娃娃鱼
婉拒高价购买后,主动报警上交派出所

发布时间:2016-06-20 01:2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在苏南一带,娃娃鱼并不常见。但神奇的是,18日早晨,丹阳胡桥大贡新村一村民外出时,却在村口路边捡到了一条约5斤重的娃娃鱼!当时,有人想高价收买,但该村民最后却主动报警,并上交辖区丹阳市公安局大泊派出所。昨天,这条贵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娃娃鱼,已经送镇江相关部门妥处。

18日,笔者在丹阳大泊派出所的洗手池里,看到了这条肥硕的娃娃鱼(见图 朱美娜 摄)。因担心娃娃鱼发生意外,民警特意用一张帆布遮挡阳光,同时将自来水龙头不断滴水来供氧。

笔者注意到,因水池不够大,这个肥硕的大家伙只能委屈地弯曲着身子,藏身水中。在其棕色的体表上,伴有褐色斑纹,光滑无鳞,头部和身体前部扁平,至尾部逐渐转为侧扁,四肢短扁,每只脚上有四只趾。

“这条娃娃鱼长约70厘米,比较肥,约5斤重”,有民警目测后估算道。

据民警介绍,18日凌晨5点左右,天已经大亮,该所接到辖区丹阳大贡新村村民报警,声称有村民在路边捡到一只不明动物。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该不明动物已经被村民养在一只大木盆内。经网上搜索,大家发现该不明动物为娃娃鱼。

其间,民警还了解到,该村民在捡拾到娃娃鱼后,曾有人要出高价购买,但被其婉拒。随后,民警将娃娃鱼带回派出所,暂时妥善饲养,并和丹阳农委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希望他们对娃娃鱼进行及时救养处理。

笔者从渔政部门获悉,野生娃娃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贩卖、杀生野生娃娃鱼属于违法行为。而市民如要人工饲养娃娃鱼,必须办理《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许可证,否则也构成违法。(朱美娜)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