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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丹徒区6月下旬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发布时间:2016-06-20 01:0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记者昨日获悉,镇江新区、丹徒区即将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6月下旬起陆续在新址颁证。

自6月27日起,在镇江新区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镇江新区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设在镇江新区房产管理处(镇江新区大港兴港西路11号)。为平稳衔接过渡,自6月20日起,市国土局新区分局停止受理镇江新区范围内的土地登记申请。

6月24日起,丹徒区房屋等建筑物构建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森林林木所有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业务由市国土局丹徒分局受理,受理地点位于丹徒新城谷阳大道278号、原丹徒区房管局房产登记管理中心二楼丹徒不动产统一登记受理窗口。据悉,6月30日起,丹徒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秦俊 张小翀 沈春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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