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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25日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
业务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办理

发布时间:2016-06-15 01:1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不动产登记局获悉,本月25日起,市区(暂为京口区、润州区)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市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后,将正式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范围,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建物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森林林木所有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以及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等。

据了解,为实现平稳过渡,本月17日至2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停止受理京口区、润州区房产交易登记申请。本月20日起,市国土资源局停止受理京口区、润州区土地登记业务,两区各类房屋、土地登记业务,统一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并承办;本月22日起,市房产交易中心继续办理京口区、润州区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业务。同时,原机构已受理的房屋或土地登记,手续齐全已办结的,可凭相关收件证明到原受理部门领取证书。在本月20日至24日的过渡阶段,市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只受理不发证。

市不动产登记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方便群众办事,有关部门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址(工人大厦)窗口合署办公,提供交易、完税、登记“一站式”服务,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此外,在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后,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房屋、土地等权利证书和制作的登记簿继续有效。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待权利人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逐步换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据悉,市不动产登记局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内,下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市房产交易中心,继续负责市区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事务。(秦俊 张小翀 梁和峰)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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