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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名城掠影”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发布时间:2016-06-12 11:1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在镇江市被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30周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传统优秀文化,促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激发全社会呵护名城、发展名城的热情与活力,镇江市规划局、镇江市文广新局拟举办镇江市“名城掠影”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镇江市规划局 镇江市文广新局

    二、大赛主题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展示和建设上取得的显著成果:

    1.我市文物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成果的精彩画面;

    2.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精彩画面;

    3.我市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工作成果的精彩画面

    4.我市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成果的精彩画面;

    5.我市历史文化名城展示、建设成果的精彩画面;

    6.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变迁的组照。

    三、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须为数码文件,且未曾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得奖项。

    参赛作品的题材、形式、风格不限,黑白彩照均可。可单照或组照投稿,每人投稿限16幅作品,组照算一幅(每组照4-8幅)。

    参赛作品需注明标题、拍摄时间和地点;参赛作品如有作品介绍,字数请限200字以内。

    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

    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数据文件,用于展览或画册制作,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不低于5MB,长边3000像素以上;TIFF文件35M以上。主办单位将在规定时间(7日)内请作者提交原始数据文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奖项设置

    金奖 1名,奖金5000元;

    银奖 3名,奖金各1000元;

    铜奖 6名,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300元或等值奖品;

    佳作奖60名,奖金各100元或等值奖品。

    五、投稿方式

    邮箱发送:参赛作者将作品以电子文件夹形式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zjwgxxcgl@126.com,文件夹中需含有TXT文字说明,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和地点、图片说明、作者姓名和联系方式,文件夹名统一为:“名城掠影+姓名+作品名称”。

    六、参赛须知

    1.大赛征稿时间为本《启事》发布之日至2016年10月31日。11月上旬主办方将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结果将在“文化镇江”微信、市文广新局网站、市规划局网站等公布。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原数据文件,用于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2.参赛作者应保证对报送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因上述保证产生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盗用等情况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只能进行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和剪裁,不接受数码创意合成的作品。

    4.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宣传品、出版物、新闻报道、招商展览等宣传活动,在使用过程中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不再另付稿酬。

    5.主办单位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新行政中心(可乘坐公交D4、11路、18路、60路到行政中心北站下)1号楼17楼镇江市文广新局。联系人:陈韦韦,联系电话:0511-85270799。

    6.本次大赛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参赛者,即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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