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使用弹弓和钢珠将车窗击碎,然后盗取财物,整个过程用时不到10秒,连盗两起,“收入”竟过万元。
原来,陈明、陈顶和徐国三人没有工作,就想着通过歪点子弄点钱花。今年1月7日早上,三人听说用钢珠击碎车窗玻璃动静小,也不易被发现,就预谋通过弹弓、钢珠来盗窃财物。
为了方便寻找作案目标,三人租了一辆摩托车,商定分头寻找目标。一天下午3时许,陈明与陈顶在一家银行门口,盯上了一位刚取完钱的顾客。利用被害人刚取完钱停车办事的时间,二人使用随身携带的弹弓、钢珠将车玻璃击碎,迅速盗取车内人民币7600元后逃离现场。
随后,陈明与徐国用同样的手段盗取了另一被害人车内的LV皮夹和现金600元,款物合计人民币5520元。经失主报案,三人先后被警方抓获。
不久前,经扬中市法院审理,陈明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陈明、陈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罚金人民币8000元,而徐国曾因犯罪被判实刑,在5年以内再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李旭 张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