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将人撞成伤残不肯赔偿,竟诬人“碰瓷”;获得26万拆迁补偿款,日子过得还可以,却不肯赡养75岁老娘,迟迟未履行法律义务……7日清晨5点许,句容法院执行局组织20余名干警,分成三个小组,对句容全市范围内的30多起交通事故、赡养纠纷、工伤认定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被申请人进行突击抓捕。
2013年9月,胡某驾驶摩托车与行人曹某发生碰撞,致其受伤。经鉴定,曹某伤情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交警部门也出具鉴定,认定胡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经法院判决,胡某需赔偿曹某各项经济损失14万多元。事故发生后,胡某仅支付了近1万元的医药费。
7日早上5点半左右,执行法官带领法警来到了位于茅山风景区管委会某小区胡某的家中,将胡某带至法院。“那个人‘碰瓷’,你们不去找他,反而找我们要钱,你们有王法吗?”而胡某父亲的一番话则让法官啼笑皆非。胡某父亲不仅向执行法官“普法”,宣扬法治社会不得侵犯人权,还要求执行法官调查曹某的“碰瓷”行为。但最终,胡某还是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与申请人曹某达成一次性支付8万元赔偿款的和解协议,这笔钱当场送到了曹某手中。
当天早晨,执行法官还来到句容茅山镇某村的被执行人何某(女)家中,执行迟迟未到的赡养费。
申请执行人朱老太太是何某的母亲,今年75岁。朱老太太育有5个女儿,何某排行老大。朱老太太老伴去世早,自己年老体弱失去了劳动能力,医院也下过病危通知书。在5个女儿当中,朱老太太认为只有二女儿和四女儿照顾自己,并愿意跟四女儿住在一起。
去年12月,朱老太向法院起诉,要求5个女儿履行赡养义务,经法院判决,5名被告每月给付朱老太赡养费200元。判决生效后,除大女儿何某外,其他被告均履行了赡养义务。于是,朱老太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在调查中发现,前几年,何某因房屋拆迁获得26万元补偿款,并获得了集镇上的几套拆迁安置房,儿子也已成了家,日子过得还算可以。何某不是无财产执行,而是以各种手段规避执行。
针对这一情况,执行法官依法将何某强制带离至法院。不久后,何某儿子主动将近2000元的赡养费送至法院。
记者从句容法院了解到,截至7日上午,该院共抓获12名“老赖”,有3名“老赖”全部履行了法律义务,5名“老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对4名“老赖”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执行到位标的额达20余万元。(刘光亮 陈琴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