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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高峰,古运河边一条宠物狗被撞死
交警: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上未牵狗绳的宠物狗,车主无责

发布时间:2016-05-25 01:2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市区焦顶山路发生一起汽车撞死宠物狗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表示,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撞上未牵狗绳的狗,机动车主无责。

昨天8点50分,记者途经焦顶山路时,发现道路中央横着一辆电瓶车,车旁一动不动地躺着一条中等大小、黑白相间的阿拉斯加雪橇犬,该狗脖子上系着一条粗狗绳,嘴边地上一摊鲜血。旁有一男一女在维护事故现场,过往车辆纷纷减速绕行。

路边围观群众对这起事故议论纷纷。一名头发花白的老年女性告诉记者,大约8点半左右,她正沿人行道散步,这条狗突然从她身前快速跑过,在试图穿过马路时不幸与一辆路过的汽车相撞。“一下撞飞很远,当场就不行了。”这名目击者补充道,“那边两位(指一男一女)就是狗的主人,当时没有牵狗绳。”

停在路边的事故车辆为一辆别克商务车,司机告诉记者,事发时他正由西往东行驶,超车时这条狗突然从被超车辆前端的视线盲区跑出,他根本来不及反应,一下就撞上了,车头保险杠受损,所幸没有其他人员伤亡。随后他立即靠边停车并报警。

现场一位围观市民说,由于丁卯桥路最近限行,与之平行的焦顶山路车流量一下子增加不少,喜欢在古运河边绿化带松开狗绳遛狗的市民真不能再大意了。

另一位市民说,焦顶山路虽然道路不宽,但由于车流少,路况和视线较好,很多过往车辆车速都较快。几个月前就曾在这个位置发生过一起由于超速失控引发的车祸,事故车辆撞断了两棵行道树,并撞歪了一根路灯杆,车辆严重受损。

不久,交警赶到现场,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事故经过后,表示将到中队协商处理。

记者昨天中午从交巡警京口中队了解到,这起交通事故双方已协商解决。按照交通事故的处理规定,由于狗主人遛狗时没有拴牵宠物,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引发事故,机动车主无责,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考虑到对方和宠物间的情感,经双方协商,机动车驾驶员还是给了狗主人600元以示安慰。交警部门同时提醒,焦顶山路近期车流量明显增加,广大车主在交通早晚高峰期尤其需要提高注意力,控制车速,谨慎驾驶。(记者 马吉)摄影 马吉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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