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送货上门是如今不少商家的服务。但昨天记者从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近日接到了一起因超市送货上门,究竟入不入门而引发的消费纠纷。
市民郑先生投诉称,他在黄山西路某大型超市购物时,看到广告宣传“满188元可送货上门”,于是在购物计划外多购买了12件纯净水,付了288元全款之后至客服台要求送货上门,谁知却被拒绝了,理由是“送货人员出去送货还没回来,无人送货”。商家建议,送达地点并不远,离超市仅几百米,又有电梯,麻烦郑先生自己将12件纯净水搬回家。
郑先生当即表示,货物太多凭自己之力无法达成,于是要求退货。超市方又立刻做出退让,说稍后安排人员送货。事情至此,郑先生也并没有计较,回家等待。谁知送货上门时,又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超市来了三位工作人员,一名女性负责清点,两名男性负责运货,12件纯净水一件不少且完好地送到郑先生家门口,郑先生的妻子当时一个人在家,想请工作人员搬到家内靠墙放好,但遭到了拒绝。超市工作人员说:“送货上门,已经送到门口了,其他的需要自己想办法。”前后两次的矛盾让郑先生气愤不已,拨打了12315投诉。
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超市了解情况,超市方面表示,送货上门,字面意思就是送到门口,他们已按照承诺将纯净水送到郑先生家门口,而对于靠墙码放整齐的要求,由于时间紧、人手少、工作赶,所以真的没有办法达到。但超市方表示愿意为此事向郑先生致歉,也希望消费者能够体谅。
就商家送货上门究竟入不入门问题,昨天记者也电话咨询了市消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唐占军。唐占军解释说,送货上门是送到家门口,还是送到家里面,据他了解,并没有相关硬性规定。出现类似的消费纠纷,在处理时还是需要消费者和商家双方相互体谅。
市监局提醒消费者,在选择送货上门服务时,尤其是送大型贵重物品上门时,应签订详细的货运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出现问题后的解决途径,减少纠纷的发生几率。商家也应该完善上门服务的细则。此外,商家应该尽可能地为客户着想,客户也要体谅送货人员的辛苦,彼此多为对方考虑,有些事情就会迎刃而解。(朱蕴超 施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