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有了援助律师撑腰,我们对未来的晚年生活充满了信心,再也不用担心了。”面对法律援助律师送来的1600元生活费,80岁的张某及妻子感谢不已。昨天,针对子女不赡养老人的一起纠纷,句容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及时伸出援手,成功为老夫妻维权。
据了解,张某及妻子家住句容农村,共生育两儿两女。多年来,老夫妻含辛茹苦将4个孩子抚养成人,如今他们不仅都成了家,有的还有了孙辈,但老夫妻俩的生活却陷入了困境。
张某表示,去年他因一场车祸造成腿部残疾,只能长期卧床,虽然经确认为十级伤残,但至今也未能获得全部赔偿。而妻子年老体弱并因病双目失明,老夫妻的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平时全靠小儿子照顾。
虽然小儿子对父母尽心尽力,但收入较低,加之巨额的医疗费,全家人的生活更加贫困。除了小儿子外,多年来,另外一子两女对老夫妻从未尽赡养义务,不仅如此,大儿子还时常上门,对老夫妻恶语相向。
无奈之下,前不久张某夫妇委托小儿子向句容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请求援助律师维权。援助中心主任余慧珍详细了解情况后,当场决定为二老提供法律援助。
据了解,两位老人并非真心想把子女告上法庭,只是因生活陷入困境后的无奈之举。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一方面为老人拟好民事诉状,准备起诉材料,另一方面与其子女沟通,希望先行调解解决纠纷。
然而调解并不顺利,大儿子表示,之所以对父母不赡养,是因为父母偏袒小儿子。原来父母名下有几亩地,虽然两位老人不能种田,但却将田出租给外乡人耕种,以此获得的租金全部给了小儿子。而两个女儿表示,在农村都是儿子给老人养老,她们是女儿不愿承担赡养义务。
对此,援助律师表示,几亩地的租金根本不足以养活两位老人,且小儿子照顾老人生活,已尽赡养义务,田亩租金应视为老人的收入,不足部分仍应由子女平摊。而根据我国法律,女儿同样应该尽赡养义务。经过援助律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思想工作,两个女儿最终表示愿意赡养父母。但大儿子的态度依然强硬,坚持不愿赡养父母。
日前,援助律师将大儿子告上法庭。通过诉讼,大儿子态度才缓和下来,并同意赡养老人,最终经调解决定,4个子女每人每月支付父母生活费各400元,两位老人的生活起居由两个儿子按月轮流照料,医药费凭发票由4个子女均摊。(汤倩 沈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