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镇江新闻  >   镇江新闻 - 社会

遭网帖诋毁心不满 起诉网络公司维权

发布时间:2016-05-19 00:3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镇江某公司经理江某到润州法院起诉,称自己的名誉和精神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伤害的来源是我市某网站上一篇诋毁他的帖子。

江某起诉说,某日上午他在浏览网站时,发现了一篇指名道姓诋毁他的帖子,内容虽然子虚乌有,但由于该网站巨大的浏览量和网民的娱乐心态,无形中已经对他的名誉造成了伤害。江某赶紧查看了这条帖子的发帖时间,为该日上午,于是江某立刻联系了网站负责人,负责人随即联系了网络公司处理此事。

不久后帖子被删除,可是这几个小时的侵权责任找谁讨说法?江某越想越气愤,于是将网站背后的网络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网络公司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公开道歉,赔偿名誉损失、精神损失各1万元。江某起诉时还提供了网页打印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网站发布的帖子理应由网站来审核,不能随意发帖和删帖;如果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了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江某在知晓本案所涉网帖后,及时联系了相关部门,网络公司在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后亦及时删除了帖子。所以应当认定网络公司采取措施及时,故江某要求网络公司承担侵权责任的诉请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驳回。(润萱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分享到:

金山论坛】 【打印】 【关闭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