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在吃火锅时,醋算不算调料?昨天,记者从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市民陈女士投诉称,她在黄山西路某火锅店吃饭时。店主告知调料可任意选择,每位三元。陈女士明确表示自己不需要调料,只需要两碗醋。陈女士原以为醋是免费的,但结账时发现依旧被收了调料费,陈女士认为不合理,要求免除调料费,但店主不同意,双方产生了纠纷。
陈女士表示,店主确实明确表示了可以自行选择调料,醋也确实摆在调料桌上,但她所使用的醋是店家从厨房直接端出来的,因此认为这不属于桌上调料的收费范畴,要求免费是应该的。
店方也很委屈,消费前明确告知了每位顾客都是要收取调料费的,并不存在强制消费,何况醋也属于调料,调料桌上实实在在摆放着醋瓶,只是因为醋不够所以才从后厨端出来给陈女士使用。更何况醋在超市里也是摆在调料区售卖的。因此,店方认为醋也算调料,只要消费了就应该按照调料价格收费,如果陈女士不需要应该特别说明。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发现调料桌上确实有醋,并且在显眼处明确标注了调料自选每位三元。双方的矛盾主要是消费者认为醋不算调料不需收费,而店家默认醋算调料在收费项目之内。经过执法人员的调解,陈女士表示接受商家的解释和道歉,同时要求商家改进服务。
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火锅店应该在用餐前明确告知消费者哪些是收费项目,哪些是免费提供,便于消费者选择。顾客消费时有对消费项目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商家应提前告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避免纠纷。(朱蕴超 施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