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为节省等红灯的时间,借道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哪知撞上正常行驶的一辆电动车,导致电动车驾驶员身亡。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交通肇事案件,判处肇事者焦某有期徒刑1年4个月,缓刑1年半。
去年9月的一天,句容男子焦某驾驶封闭式电动三轮车,在老宁杭路苗猪市场招揽了一笔生意,为他人运送一头苗猪到句容城郊某村。
焦某沿句容东昌南路由北向南正常行驶时,看到前方十字路口的信号灯即将转成红灯,于是左转弯驶入东侧非机动车道,准备借道逆向通行。谁知与骑电动车的徐某发生碰撞,导致徐某受伤,两车损坏。徐某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句容交警大队民警经现场勘查、调查认定,焦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发后,焦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焦某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其自首行为和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遂作出如上判决。该案件的民事部分已赔偿终结。(刘光亮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