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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北固湾门前“陷阱”坑人
律师:未尽警示义务出事要担责

发布时间:2016-05-12 00:24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刚刚完工,路面平整的通道上突然出现直径半米或者一米的井洞,夜间行走,一不留神便会掉进“陷阱”。昨天,有市民向镇江日报反映,位于市梦溪路与东吴路交会处、刚刚竣工的招商北固湾地产门前布满了一个一个“张开大口”的窨井,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给周边居民出行带来巨大安全隐患。记者随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

根据市民的指点,记者以招商北固湾为中心,从梦溪路开始,通过步行绕了一圈,一直行到东吴路,沿路发现的情况的确令人担忧:在梦溪路253号附近,有3个没有井盖的窨井,里面不是有着坚硬的金属水管,就是堆满了生活垃圾。

记者行至东吴路,发现路面上3个没有井盖的“陷阱”虽然分散,但是安全隐患更大,据记者目测,其中一个井洞的深度达1米左右。“竣工开通已经一个多月了,竟然一点警示和防护措施都没有。”每天在马路对面双拥广场锻炼身体的吴老伯告诉记者,附近老人特别多,由于没有警示标志,白天路过这里,老人们还要留神走路,一到阴雨天和晚上,在这里走路更叫人“胆战心惊”。“好端端的路突然冒出坑来,有人一脚踩进了坑里,腿磕伤了,鞋也磕坏了,我还看到白天有个小伙子骑电动车,车轮卡到坑里。”附近市民反映,有的窨井就在大型变电箱旁边,夜间正好形成阴影遮挡,稍不留神就容易踩井内绊倒,存在安全隐患。“这里地处交通要道,又是和人行道连为一体的,我们避不开。”

记者随即拨打了招商北固湾的电话,“我们还没有完全完工。”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没有完全完工,居民们反映的这些通道目前还属于我们内部工作人员通行的通道,“对于出现的隐患,我们会立即予以解决。”

“相关单位应当履行警示义务。”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秋言认为,这些井洞位于该房产公司建筑物的自然延伸部分与人行道公共场所的交会处,如果相关单位没有尽到警示义务,一旦出了事情,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记者 景泊)摄影 景泊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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