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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行业陷阱多 合同文本来支招
超工期、超预算,装修方都得承担责任

发布时间:2016-05-10 01:3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施工中实际发生的费用比预算多了很多,装修公司不能按期完工,报价单中暗藏玄机……在家庭装修中,消费者如何避免遭遇陷阱呢?近日,省工商局和省住建厅联合制定了《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目前该文本正在推广阶段,市民们在签订家装合同时可参考。

《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要求家装公司如实、具体填写施工资质,避免部分装修公司没有施工资质,采取打擦边球的方法承接施工,给装修工程埋下安全隐患,从而引起纠纷。此外,示范合同推荐给装修者及装修公司比较公道的付款期限外,还为双方协商预留了空白表项。不少装修公司开出的报价单中有“不包含”、“需另付费用”字样,示范合同在报价单的签字栏处,明确提醒装修者“对不包含及需另付费用”等字样充分注意。

超预算、超工期,这在装修中是经常发生的事。一些装修公司在合同签订前,千方百计压低预算,而合同签订后,施工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却比预算多了很多。示范合同对实际发生的费用超出预算的部分做了明确约定,超出预算一定比例的,装修公司要承担违约责任。

装修的期限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不易控制,加之少数装修公司为了招揽生意而把工期定得很短,导致不能按期完工,也有个别装修公司会出现恶意拖延工期的情况。对此,示范合同明确约定了超期违约金,以及解除合同的条件,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住宅装修前,一定要与装修方签订正式的合同,对可能出现的细节问题尽可能提前约定明确。最新发布的《江苏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于装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较为明晰且条款全面,能够很好地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避免遭遇消费陷阱,消费者订合同时可以参考。(施静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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