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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口法院发布金融案件“三年报”
受理695件,标的额近13亿元

发布时间:2016-05-07 00:2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京口法院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金融案件审执情况。2013年至2015年,该院共受理一审金融案件695件,标的额12.87亿元,在镇有业务的国有银行、全国性和地方性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几乎都受波及。院方发言人表示,此类案件高发、涉案金额较大、影响范围较广,需要社会各界高度重视。

新闻发布会上,京口法院副院长喻石列举了几个典型案例。其中,2015年6月,光大银行南京分行起诉强凌酒店有限公司所有的市某五星级酒店,申请拍卖、变卖酒店房产及土地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标的额高达近4亿元,最终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准予对涉讼企业所有酒店房屋及土地进行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4亿元范围内优先清偿该公司拖欠银行的借款及相关费用。在审理过程中,由于被起诉公司涉讼案件较多,为便于集中统一执行,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权利,法院一边加强与涉讼公司的沟通,督促其积极配合法院开展工作;一边对其已被查封资产,启动司法评估与拍卖程序;查清其主要债务情况、工人工资情况,以及享有优先受偿案件的情况,为今后资产分配奠定良好基础。据悉,该案将于5月5日在网上依法进行公开拍卖,标的额5.8亿元。

喻石表示,为保证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京口法院开辟专门的“绿色通道”,快速受理、快速送达、快速排期、快速保全。据统计,近3年该院共办理金融执行案件590件,涉案标的近15亿元。(卢爱国 曹浏 陈巍元)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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