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记者采访了镇江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褚冬平,就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一周年镇江全市法院系统工作情况进行了说明。去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又制定了《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镇江全市两级法院同全国法院一起在去年5月1日起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一年来,全市两级法院在推进这项改革过程中,强化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全面公开立案程序,认真接待立案当事人,法院立案秩序井然,立案工作运行态势平稳。为有效化解矛盾,在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中,人民法院注重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快速高效处理矛盾纠纷的审判方式,积极做好诉讼服务工作,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实现了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目标。
据褚专委介绍,为了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镇江全市法院系统做了四项主要工作。一是帮助当事人快速高效立案,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二是在诉讼的第一个环节登记立案过程中,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三是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使诉讼当事人在登记立案环节就能及时获得自己的立案信息;四是努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当事人低成本、高效率的选择非诉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在不久前召开的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立案登记制改革实行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接受起诉材料58361件,同比增长12.62%,当场登记立案57811件、当场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33件、一次性告知补正517件,所占比例分别为99.06%、0.05%和0.89%。立案登记制改革实行以来,取得了当事人的诉权得到有效保障、登记立案更加规范有序、立案程序确保透明便捷、诉讼服务做到全面到位等实效。为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全市法院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如润州法院与残联建立了残疾人权益保障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开发区法院建立了农民工讨薪快速处理机制,丹阳法院实行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一站式处理模式,扬中法院积极推进“无讼社区”建设。这些法院的工作探索都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有力地助推了立案登记制改革。(金山网记者 董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