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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镇江特色做法受到最高院表扬

发布时间:2016-04-28 01:5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年来,我市切实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各级法院在抓好执法办案的同时,切实加强与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他调解组织的协调配合,积极构建和充分运用诉调对接平台,有效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把部分民事、行政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诉前。丹阳法院联合公安、司法和保险行业协会共同设立“丹阳市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和诉讼中心”,自2014年9月集中办公以来,共办理各类道交纠纷案件10132件,此一创新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的表扬;扬中法院积极推进“无讼社区”创建,将“民事案件万人起诉率”纳入综治平安考核范围,建立基层组织协助、人民调解员化解涉诉矛盾纠纷奖励等工作制度,努力营造止讼、化讼、少讼乃至“无讼”的良好社会环境,其经验做法受到省高院、镇江市委高度肯定。

昨天,市中级法院在扬中召开现场会,推广扬中、丹阳法院相关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景泊 孙彩萍 钱华明)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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