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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在身上,却被人取走14万元
4名犯罪嫌疑人伪造他人银行卡骗款5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6-04-27 02:0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卡不离身,钱却被取走了,那你的银行卡可能被复制。”犯罪嫌疑人陈青海、陈鑫华、代永仁非法获取他人银行卡信息,利用他人的银行卡账户、余额、轨道及密码等信息,伪造他人的银行卡,先后在安徽、江西等地通过ATM机骗取531577.09元,不久前,句容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对三人提起公诉。

2015年8月的一天,句容的刘先生突然收到多条银行发送的取款短信,可是他的银行卡就在身上。当他意识到可能遇到电信诈骗时,卡上超过14万元已经被人取走,万分焦急的他赶紧报警。

随着警方调查的深入,警方发现受害人身在当地卡未离身,而取款人却远在外省。与此同时,取款的方式,往往是通过ATM机,且每次取款的金额较大。于是,警方将取款人作为重点侦查对象,最终通过技术手段,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青海、陈鑫华、代永仁、陈宇(另案处理)。于是,一个受害人达到25名,涉案金额达到50余万元的信用卡诈骗案浮出水面。案发后,从3名犯罪嫌疑人身上扣押银行卡20余张,卡上有上百万元资金流动。

原来,2015年8月至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陈青海在QQ聊天过程中,得知了一条“发财”捷径,那就是向黑客购买他人的银行卡信息,内容包括银行卡账户、余额、轨道及密码等。随后陈青海通过网上聊天软件联系上陈鑫华、代永仁等人,通过获取的银行卡轨道信息等资料,利用技术设备,复制他人的银行卡。为了降低危险,犯罪嫌疑人将取款地点选择在安徽、江西等地,然后直接在ATM机上取款。但他们在ATM机上取款时留下的影像,依然给警方破案提供了直接线索。

犯罪嫌疑人陈青海、陈鑫华、代永仁归案后,警方调查得知,犯罪嫌疑人陈青海参与作案25起,涉案金额531577.09元人民币;犯罪嫌疑人陈鑫华参与作案24起,涉案金额517799元人民币;犯罪嫌疑人代永仁参与作案6起,涉案金额249885元人民币。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提醒,现在普遍采用的磁条银行卡,如果相关信息被窃取,容易被复制。市民在生活中要注意保护银行卡信息,在任何场合输入银行卡密码时,一定要养成用手和遮挡物保护密码的习惯,同时要谨防身后有人窥视。在ATM机办理业务时,要时刻警惕,观察机器上及周围是否有可疑装置。不随便透露银行卡信息,也不要轻易将银行卡借给他人。同时警惕利用手机短信、来电、网络等套取银行卡号和密码的情况,不要随意泄露银行卡卡号和有效期等关键信息。接到以银行名义发送的“您的电子密码器将于次日失效,请登录我行网站进行升级”的短信后,应与发卡行联系,不要擅自操作。(徐亨华 丁艳杰 张兆勇)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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