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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手机店遭遇“偷天换日”骗局
嫌疑人尚未归案,法院调解两家店责任均分

发布时间:2016-04-26 01:41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4月15日,扬中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来了一群面色焦急的人,不约而同称自己是受害者,需要法院调解。听了双方的讲述,调解员朱沪生眉头立刻皱了起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介绍,来申请调解的是甲乙两家不同的手机专卖店,均称自己受了骗。经了解,当天早晨,甲手机店的店员接到离职员工陆某的电话,声称有人要买手机,并提供了买方陈某的联系方式。搁下电话后,甲手机店店员便联系上了欲购手机的男子陈某。陈某说,他到乙手机店想买苹果手机iPhone6s plus,但该店没有。如果甲店有,就送4部此型号手机到乙店门口,有人收取。

乙店的老板也在店里接到一个电话,称有4部苹果手机要处理,两台金色、两台粉色,每台5700元,如想要,会让一个身穿黄色衣服的人送来。

决定做这笔生意的甲手机店让店员按照陈某的要求,带着4部苹果手机,来到相距较远的乙手机店门口等。此时,乙手机店老板看到门口站着一个身穿黄色衣服的人,其电动车上还放着4部苹果手机,与电话中所说一致,并招呼人进店。

事后经分析,陈某可能是在离甲手机店不远的地方进行观察,看到了离店店员的穿着。

在乙手机店查看外包装时,乙手机店老板发现有一台疑被拆过,便电话联系上陈某砍价200元,双方谈好最终价格,以22600元成交。

验证完4部手机后,乙手机店老板便将钱打进陈某指定的支付宝账户,然而,甲手机店送货店员左等右等,也没见店里收到这笔钱,便打电话给陈某,发现无法联系上,双方再经询问,才知道被骗,随即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并做了笔录。

一方拿出手机却没收到钱,另一方也挺郁闷,付了钱还被追要手机。双方听取第三方建议后,就这笔经济纠纷来到扬中法院,希望能尽早解决。

调解员朱沪生认真听取纠纷事实后,分析双方受骗各自原因及问题所在。在整个过程中,双方只相信电话联系人陈某,两店之间未作任何沟通,完全陷入陈某事先设定的骗局中,因此,对被骗所产生的损失双方均有责任。

在朱沪生的逐条分析下,甲店与乙店均认识到各自的疏忽,达成各半承担22600元手机款的调解意见。被申请人乙手机店当场将4部手机返还给申请人甲手机店,后者则转账给前者11300元。调解员进一步阐述,双方可在陈某归案后,再行主张自己的损失。

朱沪生表示,甲乙两店的纠纷虽然暂时平息,但此案的发生也给广大市民一个提醒,在商品买卖中每个环节都需谨慎,买卖双方要多加沟通,以防出现类似纠纷。(薛婷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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