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安徽男子姜某2015年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判缓刑,其间再度在丹阳涉嫌肇事致人死亡。警方通过事故现场的一摊“疑问”血迹,将真凶姜某锁定。但恶劣的是,肇事后姜某与他人串供顶包并在案发后遁迹。4月22日,迫于丹阳警方强大压力,姜某自首。昨日,丹阳警方透露,姜某已被刑拘,因涉嫌多项违法,将面临法律严惩。
警方介绍,4月10日凌晨2点,丹阳市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丹阳312国道201县道交汇处,即312国道丹阳折柳红绿灯处,发生一起半挂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事故。丹阳交警大队吕城中队先期出警,发现现场的半挂车上有两名男子李某和姜某,李某称自己是驾驶员。
丹阳交警事故中队到达现场后发现,除了地上的车辆碎片和死者外,还发现在死者西边几米处有血迹,且血迹延续了一段距离。这摊“疑问”血迹出现让办案民警困惑。
处警民警许建彪告诉笔者,在将李某带回后,民警立即调出监控查寻真相。录像显示事发一辆半挂车由西向东行驶,在直行是红灯的情况下,强行从左转弯车道闯红灯驶出路口。而此时左转弯车道是绿灯,相应的南北方向是红灯,电动车驾驶员从北往东左转弯闯红灯驶出路口,造成第一次事故。但是现场血迹却出现在了电动车驾驶员西边,而如果驾驶员被拖移,血迹应该出现在东边。带着这个“疑问”民警继续调取监控,发现2分钟后又有一辆半挂车,从东向西对电动车驾驶员进行了二次事故碾压,且拖移了电动车驾驶员一段距离,故此造成了血迹在尸体西边的现场。
次日,警方找到了发生二次事故的半挂车。许建彪告诉笔者,第二辆半挂车司机到案后,表示其不清楚碾压并拖移的过程。而最终致电动车驾驶人死亡的,到底是哪辆半挂车,还有待进一步调查。“在调查清楚后,第二辆半挂车司机将承担其应负的责任”,许建彪说。按照正常思路,此时案件重点应该转向哪辆半挂车是致人死亡车辆,但警方又从监控中发现了新疑点——当时第一辆半挂车的驾驶员,并非穿白色格子衬衫的李某,而是穿黑衣服的姜某。
在事实证据和办案民警的教育劝说下,李某最终承认自己是顶包的。4月11日,李某因涉嫌包庇罪被拘留,但警方联系姜某时,发现他已经“失联”。
更令民警震惊的是,在对姜某进行身份核查时,发现安徽人姜某在2015年因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全责,被警方吊销驾驶证,并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也就是说,姜某仍在缓刑期,并且是无证驾驶”。4月15日,丹阳警方对姜某实施网上追逃。
此后,警方对其家人进行规劝并说明主动投案的利害关系,22日上午,姜某到丹阳交警事故中队投案。
警方表示,事后还查明,姜某主要违法事实有涉嫌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无证驾驶、缓刑期间串供顶包等等。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张翔 朱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