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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一牛肉汤店老板获刑6个月
汤里加罂粟壳粉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发布时间:2016-04-18 00:25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位于扬中三茅江洲南路的“黄牛牛肉汤店”生意一直很火爆,很多顾客是吃了还想吃。然而,美味及店方“宝典配方,妙在汤中”的广告语背后,却是在汤中非法添加罂粟壳粉提鲜。4月13日,扬中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店老板潘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月23日下午2点多,扬中市公安局城西派出所会同扬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这家颇为知名的“黄牛牛肉汤店”进行检查时,发现牛肉汤内有罂粟壳粉成分。在查获并锁定各种证据后,民警当即将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嫌疑人潘某某带走,同时将其店铺关闭。

昨天,笔者从扬中法院了解到,被告人潘某某今年50岁,安徽芜湖人,为了增加汤的鲜味、吸引顾客,他从安徽芜湖无为县某香料店购买了罂粟壳,将罂粟壳碾碎成粉后,于2月10日开始,先后掺入椒盐调料、成品锅底调料中,制作牛肉汤售卖给顾客。“他会观察顾客反应,如果顾客说汤太鲜了,他就会酌情减少罂粟壳粉的剂量。”

本月13日,扬中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6000元。(朱洁 邵倩雯 万凌云)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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