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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不及时申报,会列入异常名录
工商提醒:列入、移出痕迹伴随企业“终生”

发布时间:2016-04-18 00:0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潘女士是我市一家保安服务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本月初,她被市工商局告知,自己的企业被列入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仔细检查后,潘女士发现,原来是2014年度企业年报的信息登记出现了错误。随后潘女士进行了补报,并于近日到市工商局办理了移出手续。

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1300多家市属企业因2014年度年报申报不及时,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截至目前,有一半左右的企业已经进行了补报,办理了移出手续。但工商部门提醒,企业列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都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留下痕迹,伴随企业“终生”。

市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监督管理处处长汤维华介绍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83号令《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已于今年4月1日正式施行。根据这一办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进入“黑名单”的企业不仅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公示,还将受到严厉的信用约束和各政府部门的联合惩戒。在经营许可、资质审核、政府采购、银行贷款等工作中,信用信息是重要的评价因素,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将会面临“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窘境。

工商部门提醒,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虽然在履行相关义务后可办理移出,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会留下痕迹,并且这样的信用“污点”会伴随企业“终生”。目前正值2015年度企业年报申报期,但全市只有少数企业进行了申报。2015年度企业年报申报截止时间是6月30日,根据规定,不按时申报企业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施静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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