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企业研发出一款畅销产品,正在市场推广,却发现市场上很快出现了十分相似的同类产品,这该怎么办?很多企业通过向当地知识产权部门申请行政处理——要求侵权企业立即停止专利侵权行为、产品退出市场,来维护权益。他们看中的,是行政处理“三个月内结案”的承诺。
昨天,记者从市知识产权局了解到,随着企业维权意识的提升,近两年来,每年专利侵权行政处理的涉案企业有近百家,集中在汽配、灯具、眼镜、床上用品等生产制造企业,专利侵权行为集中在外观设计专利领域。
去年底,一家来自外省的世界500强企业找到市知识产权局,状告我市一家企业专利侵权,在出具了专利授权的同时,拿出了从企业购买的产品和发票,以及公证员出具的证明。企业提出的要求很简单,停止侵权行为,相关产品退出市场。据了解,该侵权企业原是供货商,在合同到期后,仍然生产销售该产品,对企业专利的市场占有率产生了负面影响。企业人员“化装”成采购人员,带着公证员,找到侵权企业生产基地,购买了多个产品。取证后,向我市知识产权局提请行政处理。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立即会同当地政府调解此案,侵权企业承认了专利侵权一事,赔偿了4项专利侵权共10万元。今年初,这家外省企业写来感谢信,对市知识产权的公正办案、快速办案表示感谢。
“专利维权最关注时间成本。”市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专利法》,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很多企业不了解专利法,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对于专利侵权行为认识不清。企业手握专利授权,在取证难、赔偿认定难的情况下,坚持维权,其真实诉求是为了尽快抢占市场,扩大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在专利三个类别中,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因为掌握核心技术侵权难度比较大,外观设计专利容易发生侵权行为。以正在办理中的灯具企业侵权案件为例,企业手握专利授权,装扮成道路建设企业带着公证员到生产企业购买产品,在生产车间拍摄了企业生产侵权产品的照片。不过,生产企业对侵权行为并不认可,反而指正专利不具新颖性、独创性,在专利申请日前,市场上就已经出现了十分相似的产品,提交了中止审理申请书。“这个案子的办理时间可能需要1年。大部分时间用在审查外观设计专利是否无效上。如果确认专利无效,案件也将撤销。”据介绍,对外观设计专利的无效申请,在专利维权中比较常见,成为企业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有效方法。(记者 叶明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