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6日,句容警方通报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处理情况,肇事逃逸驾驶人张某被句容警方处罚款2000元并记12分。
据句容边城交警中队姜警官介绍,3月27日21时35分许,南京人张某驾驶苏A号牌小型轿车,行驶至243省道小西庄路段时,因车速较快、观察不周,轿车与同向行驶在机动车道上电动车发生追尾,致两车严重受损、骑车人王某受重伤。
接警后,句容交警大队边城中队民警立即赶到事发路段,将伤者王某送医院救治。经现场勘查,电动车被撞后摔倒在中间绿化带边,而肇事轿车碰撞后,越过了中间绿化带,横在了对向车道上。“到达现场后,发现轿车门紧锁,前后无车牌,驾驶人已离开现场。次日,肇事驾驶人张某投案自首。”姜警官告诉记者。
据张某交代,当时车里就他一个人。撞人后,张某发现骑车人倒在路边不动,心里非常害怕,于是在周围转悠,犹豫中他将轿车前后车牌扳下,丢在离现场不远的草丛中,后弃车逃离了现场。
到案后,张某对肇事逃逸供认不讳,民警从事故现场的监控视频中确定了案发过程。目前,王某因肋骨骨折仍在医院治疗。张某因肇事逃逸,警方已依法给予罚款2000元并记12分的处罚,他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正龙 张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