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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品经营单位开始备案登记
包括五大类企业,逾期会处罚

发布时间:2016-04-08 01:03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近日,我市艺术品经营单位陆续开始备案登记。据悉,如果逾期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备案登记,我市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由文化部颁布的《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已于今年3月15日开始实施。根据《办法》第五条要求“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有鉴于此,我市于近日开始了艺术品经营活动单位备案登记工作。

按照《办法》规定艺术品经营活动包括:1.收购、销售、租赁;2.经纪;3.进出口经营;4.鉴定、评估、商业性展览等服务;5.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经营活动及服务。市文广新局市场处人员解释,这五大类分别对应着不同的企业,1类包括古玩店、古玩城,2类指全市各大画廊、包括卖装饰画的店家,3类指有出口装饰画的企业,4类包括各种鉴定单位,5类指从事艺术品拍卖的企业。这次新修订的《办法》调整了监管范围,对艺术品市场实行全方位内容监管,将网络艺术品、投融资标的物艺术品也纳入到了监管领域。

市文广新局市场处工作人员提醒,从了解到的情况看,我市有些艺术品经营活动单位连工商营业执照还没有办理,要求这些单位在5月30日前申领好工商营业执照,并到各自住所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登记。逾期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备案登记的,辖市(区)文化行政部门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将按照《办法》第十九条规定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竺捷)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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