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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宁高速小货车行驶途中突发自燃

发布时间:2016-04-07 16:10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7日上午,一辆装在塑料制品的小货车,在沪宁高速行驶途中突然自燃,而驾车的是名处于实习期内的“新手”司机张某。最终,张某还是在路过其他司机的狂摁喇叭及反复打手势比划下,才惊觉自己的车辆“火烧连营”了。

    7日上午11时许,镇江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接到报警,报警人称在沪宁高速上海方向K197附近(丹阳境内),自己的车辆发生了自燃。大队指挥室立即调派民警前往处置,并通知丹阳消防前去处理火情。截止到11时30分,火已经被扑灭,现场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介绍,经了解,张某为新手驾驶员,目前还在实习期内。7日上午,张某驾驶车牌号为苏K*****的小货车,从扬州到上海,车上运载的是塑料制品。在其车辆行至沪宁高速K197附近时,有其他过路的驾驶员,向张某狂按喇叭。起初张某不明就里,后通过其他过路驾驶员反复、多人打手势、比划,张某这才惊觉自己的小货车发生了自燃。

    于是,张某紧急靠边,拨打了110。此前,张某自己还用车载的灭火器进行前期救火,但效果不明显。

    就这起意外事故,并针对此次事故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高速交警提醒:1、在行车之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辆的安全设施,如检查灭火器是否过期,三角牌是否损坏等等。2、实习期的驾驶员驾车一定要有三年驾龄以上、取得同等或更高准假资格的驾驶员陪同。3、在运输物品货物时,尽量携带多一点的灭火器。4、驾驶员行车时,副驾驶要注意车后的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驾驶员。5、随着气温的升高,驾驶员要提高防火的安全意识。

    目前,该起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王坤 朱美娜)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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