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近日,江苏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授予江苏省质量协会等416个社会组织“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称号的通知》,经社会组织自查申报、各地初审推荐、专家评审验收、社会公示等环节,我市地方纳税人权益维护协会、市慈善总会等34家社会组织荣获“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称号。
自2015年起,省民政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创建活动,拟用3年时间创建100个示范性基金会、1000个示范性社会团体、1000个示范性民办非企业单位。“江苏省示范性社会组织”的创建标准包括内部治理规范、工作绩效显著、信息公开及时、社会评价良好等要求。 (曾云 姜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