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日前,句容法院在句容市公安局、公证处、社区等相关单位的协助下,成功执结一起房屋强制搬迁案件,有力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6月,句容法院经审理,一审判决被告陈某将承租的位于句容市区建设路上华阳大浴场交付给原告徐某。此案经二审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5年12月,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陈某将承租房屋交还。对此,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陈某,对其进行法律释明,督促其主动搬迁,但均遭到拒绝。
同年12月14日,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本人及家属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再次遭到拒绝。今年1月4日,法院依法向陈某发出强制搬迁公告,责令其在一个月内搬出争议房屋。公告期满后,陈某仍拒不搬迁。
为确保执行工作顺利完成,句容法院制定了执行方案,逐一落实。邀请公安干警负责外围警戒,公证部门工作人员负责室内物品清点登记,雇佣搬运工人和车辆,进行搬迁。此外,法院多次召开会议,对执行工作中各个环节进行风险评估和完善,对参与人员进行了明确分工。
3月23日8:30,句容法院出动5辆警车、20余名执行干警,分成三个小组,赶赴涉案房屋,在现场拉起警戒线。在搬迁过程中,执行法官和公证人员共同将房间内所有财产逐一清点,制定详尽的物品清单,并对整个过程进行全程摄像取证。
针对陈某等多人在现场无理取闹、阻碍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依法对其采取强制带离措施。
经过3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法院工作人员将陈某执行房屋内的所有物品搬离,并将涉案房屋交给了申请人徐某,案件至此执结。(刘光亮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