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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出租车经营权4月1日起无偿使用
预收的有偿使用费退还驾驶员

发布时间:2016-03-29 01:2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昨天,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等部门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市政府决定自4月1日起,免收市区出租车有偿使用费,对市区出租车实行无偿使用。这次政府取消的有偿使用费全部让利于驾驶员。

市区出租车自2001年开始实行有偿使用,目前共有有偿使用出租车1507辆。据市客管处副主任梁俊介绍,市区出租车有偿使用费呈不断下降的趋势,到今年4月1日免收市区出租车有偿使用费,政府是在不断地为出租车司机减负。

记者了解到,实行出租车无偿使用分两步走:一、4月1日之前应收取的有偿使用费按实征收。二、自4月1日起,市区所有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原有的经营权周期不变。对预缴的4月1日后的有偿使用费按实退还,5月31日前退还到位。

这次政府取消的有偿使用费全部让利于驾驶员,同时鼓励出租车企业根据目前的经营状况,采取多种形式关爱驾驶员,进一步减轻驾驶员负担。

出租车爱心车队队长丁杏兰说:“出租车经营权4月1日起无偿使用,是真正地让利于的哥的姐,有利于进一步减轻出租车司机的负担,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记者 林兰)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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