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今天(3月28日)下午,市客管处召开新闻发布会,为进一步减轻出租车行业负担,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镇江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取消市区出租车有偿使用费,对市区出租车实行无偿使用。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郜大浩主持发布会,市物价局副局长殷建国介绍了相关情况。
据了解,市区出租车自2001年开始实行有偿使用,目前共有有偿使用出租车1507辆。据悉,实行出租车无偿使用分两步走:一是对4月1日之前收取的有偿使用费按实征收;二是自4月1日起,对市区所有出租车经营权实行无偿使用,原有的经营权周期不变。对预缴的4月1日后的有偿使用费按实退还,5月31日前退还到位。
据市物价局副局长殷建国介绍,取消有偿使用费符合发展方向。出租车和网约车管理是今年“两会”的热点之一。交通部部长杨传堂在3月14日的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要改革出租车经营权管理,实行经营权期限制和无偿使用。免收有偿使用费是相关法规的要求。2013年4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40条规定:“严格控制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已经实行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应当逐步实行无偿使用”。省内10个城市已实行经营权无偿使用。近年来,周边城市逐步实行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特别是今年3月1日,苏州、无锡、常州、徐州相继宣布免收有偿使用费。据了解,扬州和盐城也将于近期免收有偿使用费。
记者也在街头随机采访了几位出租车司机,他们均对这一措施表示支持,表示出租车经营权无偿使用,有效的减轻了出租车司机的负担。据相关专业人士介绍,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是由政府向公司收取,它只是“份子钱”的一部分。“份子钱”各个地方虽然标准、项目有所不同,但是整体上来说,它包含了车辆的折旧、保险、维修费、驾驶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企业管理的成本、税金、利润,还有经营权使用费的分摊。不过,取消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后,出租车公司的负担会得到减轻,“份子钱”也就有了下降的空间。
这次政府取消的有偿使用费全部让利于驾驶员,同时鼓励出租车企业根据目前的经营状况,采取多种形式关爱驾驶员,进一步减轻驾驶员负担。交通部门重申未取得营运许可的车辆和个人从事经营性运输服务的属于违法。我市已经成立打击非法营运集中整治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未取得经营许可的“黑车”进行长期、严厉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金山网记者 董礼 实习记者 吴丽娜 赵元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