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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招牌“变脸”太“任性”
秋冬羊肉馆、春夏龙虾店

发布时间:2016-03-28 03:3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秋冬专做羊肉、春夏主打龙虾,如今不少餐饮店会选择将羊肉和龙虾这两样季节性的美食组合起来经营。眼下又快到了龙虾抢占餐桌的时候,不少羊肉店正忙着“变脸”,换上龙虾店的招牌。实际上,商家更换店招可不能太“任性”,需要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昨天上午,记者在朱方路沿线看到,不少在秋冬季节还打着某某羊肉店招牌的餐饮店,大多都已经撤下了羊肉店的招牌,挂上了崭新的龙虾店招牌,在街头市民已经难觅“羊肉”二字。在朱方路东侧一家原本为羊肉馆的店前,两三个师傅正忙着安装龙虾馆的新招牌,店内同时也在进行着升级改造。

一位不愿具名的餐饮店老板告诉记者,因为羊肉和龙虾都是季节性的美食,为了招揽顾客,商家会在招牌上“做文章”,把当季热销的美食放在招牌上让顾客一目了然。“再说了,夏天挂着羊肉馆的招牌,冬天挂着龙虾店的招牌,这不是驴头不对马嘴,让人笑话嘛?”这位老板打趣地说,所以每年到了初春和初秋这两个时间段,不少餐饮店的招牌就开始“变脸”了。

“又开始换了,这样一会儿是龙虾店、一会儿是羊肉店,究竟是什么店啊?”家住三茅宫附近的秦先生说,虽然他能理解商家的用意,但频繁更换招牌总让人感觉有些不正规,“不知道这种做法是不是符合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商家在招牌取名时要注意与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吻合。”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处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因为龙虾店和羊肉店从经营范围来说,提供的都是餐饮服务,营业执照可以不变,所以更换招牌并不违法相关规定。

除工商部门外,城管部门也是商家设置店招的监管部门之一。市城管行政执法局京口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商家更换店招需向城管部门提出申请,招牌的名称应是工商部门核准通过的,样式上需要符合规范要求,尤其是在一些整治出新的道路沿线,城管部门会对商家店招的规格大小有一定的要求,所以商家在更换店招时要注意。(记者 施静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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