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买门时店家承诺永不生锈,然而安装了不到两个月,崭新的大门就已锈迹斑斑。一气之下,消费者将卖门的店家告上法院。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支持了消费者撤销合同的要求,判决店家返还价款,消费者将两扇门退回。
去年5月,家住句容边城某村的陈某来到句容某装饰城,与卖门的店家郑某订购了两扇锌合金门。郑某向陈某承诺大门“永不生锈不掉漆”。陈某向郑某支付了定金,并约定余款在大门安装完毕后当场结清。6月底,郑某派人到陈某家中装门,可不久陈某便发现锌合金门生锈了。8月,陈某在协商无果后将郑某告上法院,要求郑某返还价款并赔偿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
庭审中郑某辩称,陈某家安装的不锈钢大门淋雨后时间长了都会生锈,且当时自己曾提醒其要装雨棚,但陈某没有安装。而陈某则认为,既然郑某承诺了不生锈,自己就没有必要多花钱安装雨棚。
法院审理后认为,郑某作为从事装饰建筑材料及防盗门零售的个体工商户,承诺向陈某销售的是锌合金大门,就应确保其销售商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陈某作为普通消费者,基于对郑某的信赖购买了两扇大门,郑某承诺两扇门“永不生锈不掉漆”,但两扇门均出现了生锈情况,因此,郑某提供了虚假信息,致使陈某作出购买意向,应当认定郑某的行为构成欺诈。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故法院对陈某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合同被撤销后,郑某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过,对陈某提到的损失如交通费、误工费等,因其未要求具体数额也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不予支持。据此,法院一审判决郑某返还陈某价款,同时陈某将购买的两扇大门返还郑某。(刘光亮 杜娟 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