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日前,市司法局专门制定下发《镇江市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行业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市(区)级以上法律援助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并逐级上报至市法律援助中心备案。工作站应当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1名以上具有法律大专以上学历的工作人员,职能包括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解答法律咨询,为困难群众代拟法律文书;接受法律援助申请并进行初审,协助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建立的法律援助中心报送等等。(王晶 向然 谢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