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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质疑南徐大道黄山南路口通行效率低

发布时间:2016-03-12 00:0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日前有读者向京江晚报记者反映,她在南徐大道黄山南路口直行红灯时左拐掉头,被判闯红灯。市民认为:“交规里规定了,在没有掉头专用信号灯时,掉头可不受信号灯限制,只要不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就可以了,而且我认为直行红灯时左拐比较不影响对面来车,通行效率也较高。”交管部门给出的答复是:直行红灯状态下,等待车辆不得越线。

市民王女士告诉记者,半个月前,她沿新修的五凤口高架开车去碧榆园,从隧道出来后已经过了这个路口,需往西至黄山南路口掉头。当车辆沿南徐大道接近黄山南路时,王女士发现头顶的导向指示牌显示左边为三条直线车道,右侧为两条右拐车道。而地面上最左侧导向箭头则改为了直行加掉头的混合车道,路左侧也竖起了一块允许掉头的指示牌。

此时,直行信号灯由绿转红,王女士随即将车停好等待。“这时我突然想起,市区其他路口都是掉头在左拐车道内,这里没有左拐。且市区其他可掉头路口都是在直行红灯时放行,我此时掉头应该不违法吧。”思考5秒后,王女士随即实行了掉头操作,“掉头时我发现,这样更安全合理,没有干扰到对面直行车辆,也符合市区其余路口的掉头习惯。”

事后,王女士查找了《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其中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在允许掉头的地点……既无掉头专用信号灯,又无其他标志指示的,掉头时可不受信号灯限制,但掉头时不得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我长舒了一口气。”王女士说,“看来当年考驾照时,背的交规没忘。”

但是一周后,王女士还是收到了短信发来的交通违章提醒,显示在该路口闯红灯,罚款200元。而现场处罚的照片有4张,清晰地记录了她的车辆正在掉头。为此,王女士向交管部门申请了行政复议,大约一周后收到电话回复,交管部门再次确认王女士在此路口违章。

随后,记者采访了市交警支队何警官。何警官表示,在所有设置了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车辆需遵照信号灯指示行驶。在这条直行加掉头的车道,也同样需遵守上述规则。当直行为红灯时,等候车道内的车辆不管是直行还是掉头,都不得越过停止线,否则视为闯红灯。掉头车辆需在直行绿灯的情况下先通过这条停止线,再施行下一步的掉头操作,且掉头时需注意观察,不得影响到对面直行车辆。

至于市区这些新设置和有调整的路口,有无通行效率更合理的规划和调整,交警部门近期正联合规划等部门进行论证,同时也会参考一些外地经验。市区一些道路标示会因道路规划调整做出改变,希望广大驾车人能及时了解和适应。(记者 马吉)摄影 马吉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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