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不久前,中山东路上,一辆醉驾的摩托车撞上奔驰轿车,车损超过15000元。肇事者时某由于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除驾照将吊销外,更将受到法律严惩。
当晚,在菜场工作的淮安人时某,与朋友一起在大市口某饭店吃晚饭。时某驾驶豪爵牌摩托车赶至饭店,其间3人喝了白酒加啤酒。
结束后,自知酒后不能驾车,时某在大市口周边闲逛至23时半,自以为不要紧,于是驾驶摩托车回家。当车行驶至京口少年宫路口时,由于酒精作用未注意到路口停车等候信号灯的奔驰轿车,直接撞到轿车的尾部,导致奔驰车后保险杠受损及右后侧表漆擦损。后经物价部门评损,奔驰车直接损失15000元。
接警后,事故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勘查,将时某带至医院抽血送检。鉴定结果,时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4mg/100ml,超过国家规定的醉驾标准。时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警方依法先行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领取驾驶证。(钟瑞良 张兆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