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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付纠纷让消费者很受伤
房屋都装潢好了,开发商竟然还没开通宽带、有线电视

发布时间:2016-03-03 01:47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签署了房屋交接单,验收时却发现存在多种问题;装潢时发现宽带、有线电视不通;交付后,购房者迟迟领不到房产证……近年来,这些发生在住房交付时的消费纠纷频繁出现,让消费者苦不堪言。

投诉:交房4个月后才开通宽带、有线电视

去年11月29日,市民孙先生向市消协投诉,开发商交房4个月后才开通宽带、有线电视。

2014年8月30日,孙先生在某开发公司购买了住房一套。在孙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上,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136.84平方米,商品房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4566.65元,总价为62.49万元。去年6月13日房屋交付后,孙先生随即开始装修。由于要监督工人施工,孙先生就住了进去,却发现宽带和有线电视没有开通。孙先生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均无果。3个月后,孙先生的儿子结婚,宽带和有线电视依然没有开通。就这样一直拖到10月22日,有线电视和宽带才开通。孙先生要求开发商赔偿,但被拒绝。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四条中,开发公司承诺与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在交付时达到使用条件,其中供电线路、供水(自来水)、排水管道接通与商品房同时交付;电话线路、有线电视线路、宽带线路、燃气管道在商品房交付时完成铺设,住房买受人需自行申请开通并承担费用。同时,合同还约定,如果上述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按以下方式处理:因政府职能部门原因导致延误的,据实予以延期;确属出卖人责任的,出卖人自违约日起按日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出卖人支付的违约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整。

最终,在市消协协调下,开发商对孙先生进行了补偿。

提醒:理性对待购房合同,收房慎重验收

房产是大多数老百姓一生中最大宗的买卖,但是由于少数房地产开发企业操作不够规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市消协有关人士表示,近年来房地产投诉主要集中在虚假承诺、修改规划、产权缩水等方面。面对强势的房地产企业,单个消费者往往维权困难,耗时耗力。因此消费者应当做一个理性的购房者,理性地对待购房合同,尤其注意格式条款和合同附件对消费者权利的限制。遇到纠纷,注意保留和搜集证据,为理性维权提供依据。

市消协提醒广大购房者,有些开发商会在办理交房手续的过程中,要求购房者签署一份房屋交接单。购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签署这类文件时,务必看清楚房屋交接单上的各项内容。如果购房者只是为了拿到钥匙进行入室验房,这就并不代表自己接受房屋,同意交房。而这些需要在房屋交接单上标注清楚,以免不必要的麻烦。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购房者认为房子尚且不够交房标准而拒绝收房,开发商却认为这是因为业主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交房,并可能会要求购房者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各种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们最好坚持广大业主一起收房,并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约束中的交房标准来执行。

此外,在房屋交付时,购房者要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陈红生 施静静)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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