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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推进社保扩面征缴
不能足额缴纳社保将影响企业信用

发布时间:2016-03-01 00:0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我市多措并举,推进参保单位及个人按规定及时足额参保缴费,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用人单位和个人如不能足额缴纳社保将影响企业上市、参加政府采购以及评先评优等多个方面,其黑名单将被报送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据了解,我市将按照“部门联动、分工负责、统一协调、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大社会保险宣传、征缴、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工商等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推进包括“社会保险登记证”在内的“多证合一”工作,加强联合审验,促进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各相关部门在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各类证照发证、审验、报备时,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单位和人员信息。

根据相关规定,人社、地税部门可将未按规定参加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黄、黑名单报送市级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市级信用信息平台主管部门应按信用信息共享要求推送各主管部门实施应用。与此同时,各部门在实施政府采购项目时,应要求项目参与方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否则不得参加政府采购项目;使用或部分使用政府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在招投标文件中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作为投标人具备的条件之一。企业上市前应按规定参加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申请上市时需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监管部门应加强审核。

据悉,市政府将扩面征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辖市区、镇江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绩效管理考核体系。我市将组织开展“社会保险守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由政府适时进行表彰,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予以公开曝光。同时,建立社会保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王慧 沈春来)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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