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网讯 昨天上午,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推进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全面启动“双公示”工作,3月底前实现市、辖市区“双公示”全覆盖。
据了解,根据国家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我市制定了《镇江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进度、公示范围、公示内容、公示方式和归集路径、信息公示和报送时效。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主动列表滚动式连续公示10日;10日后,信息有效期内改为查询式公示。没有明确有效期的,公示期为7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今年3月底前,各部门要将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目录以及公示的网站、网址,在各自门户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示。(王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