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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上闹不愉快咋办?他居然约儿子三砸同事车

发布时间:2016-02-22 01:46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因为工作上的事情与同事闹得不愉快,徐某便约上儿子寻机砸同事车辆,且一砸就是三次。由于被砸车辆旁缺少监控设备,警方最终通过小区门口的监控锁定了徐某。因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15年7月的一天早上,家住句容经济开发区某小区的王某像往常一样,来到楼下停车场准备开车去上班,可当他来到车旁时,却发现车前后挡风玻璃已被人用硬物砸碎。王某随即向警方报警。

民警调查发现,王某居住的小区属于老旧小区,没有安装监控设备,一时难以抓到嫌疑人。于是,王某只好自己花钱将车修好。

车子被砸的风波渐渐平息。一个多月后,王某晚上从公司下班回家,发现停放在公司停车场的车子又被人砸了。这次不仅挡风玻璃被砸碎,连带着车漆也被划了。这下王某更加恼火,可是公司内人来人往,也不能断定是谁做的。

此后不到一个月,王某停放在小区停车场的车再次被人砸了。与第一次被砸相同的是,王某车内财物没有被盗,停放在周围的其他车辆也完好无损。对此,警方推定很可能是熟人为了泄愤作案。由于作案时间是凌晨,小区内过往的行人和车辆较少,警方根据小区门口的监控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等到让王某辨认时,王某大吃一惊,居然是自己的同事徐某。

很快,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他交代了自己的作案动机。原来,王某和徐某在同一个公司上班,因为工作上的事情,王某和徐某闹得很不愉快,甚至差点为此动手。

2015年7月至9月间,怀恨在心的徐某伙同自己的儿子徐某某,在句容经济开发区某小区、句容市边城镇某公司门口停车场等地,先后3次故意毁坏王某的轿车。经鉴定,被损坏轿车物品共计价值近8000元。案发后,徐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句容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某、徐某某多次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两人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方的经济损失,确有悔罪表现,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除徐某外,法院判处徐某儿子徐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刘光亮 陈路)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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