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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
按一年期定存利率1.50%执行

发布时间:2016-02-19 00:38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自2月21日起,我市将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统一调整为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此次上调存款利率后,对于公积金账户有大量金额的市民,利息增加了不少。我市从1992年以来,遵循“低来低去、保本微利”的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公积金存款利率调整后,当年新归集的存款利息和上年度结转金额全部按照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测算,以市内一位正常缴纳公积金的职工为例,假如年初时他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有10万元,每月定期缴存公积金1200元,年度公积金余额将为11.44万元,按原计息方式计算,年利息约为991元,按调整后的计息方式算,年利息约为1413元,增加了422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划财务处处长方黎明表示,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后,预计我市住房公积金年利息将增加近40%,以当前利率水平和公积金规模测算,全市职工将获益增加利息4500万元左右。 (孙媛媛 司马珂)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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