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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节之夜 丹阳交警贴“红色提醒单”

发布时间:2016-02-16 02:29  金山网 www.jsw.com.cn 【字体:放大 缩小 默认

金山网讯 情人节晚上,在丹阳开发区吾悦广场周边主干道上违停的司机,都收到了一张红色的“罚单”,和之前的违停罚单相比,这张红色“罚单”并没有罚款,而是温馨提醒车主:文明交通,从我做起,请勿在泊位以外的道路上停车。原来,这是丹阳市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新年后推出的新年执法新举措,即车主当晚违法停车只贴红色提醒单却不处罚。

“哎,真倒霉,又被贴罚单了!”当晚8时许,刚和女朋友一起在丹阳吾悦广场内吃完饭出来的小徐,看到自己停在金陵西路主干道上的爱车挡风玻璃处,夹着一张类似罚款单的红色纸条。但上前一看,这只是一张红色的提醒单。提醒单表明此处不可停车,小徐的违停行为已违反交通法,应将车停至停车泊位、停车场及其他允许停车的地方。落款单位为(丹阳)开发区交警中队。

开发区中队红色提醒单推出后,引发了广大车主的共鸣,大多数人都对这一举措表示赞许。家住丹阳幸福三区的私家车主朱先生说:“自从吾悦广场营业后,周边主干道上违停严重,确实影响车辆通行。开发区中队的这种做法,是执法温馨化的最好体现。如果我收到了这样的温馨提醒单,今后就会不好意思违停了。”“这是我第一次收到不罚款的‘罚单’。”车主王女士说,“这个创新措施很好,它可以给一些随意停车的司机一次受教育的机会。”还有司机表示,这种人性化的有情执法让他印象深刻,如果自己再违停被处罚,那就属于咎由自取而怪不得别人了。

笔者从丹阳市交警大队开发区中队了解到,情人节当天,丹阳开发区中队共制作了数百张违停温馨提醒单,下发给路面执勤的民警,要求对丹阳玉泉路、迎春路以及吾悦广场周边主干道上一些机动车违停的交通违法行为,暂不处罚,先贴“红色提醒单”。但如下次再乱停乱放,将依法处罚。(朱美娜)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刘长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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